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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展厅 设计与装饰一体化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(采购编号:TYXJ2023-23)

我公司计划将研发楼展厅设计与装饰一体化项目进行询比采购,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,该公告公示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——阳光七采https://www.norincogroup-ebuy.com/进行询比采购,并在湖南天雁公司官网公示,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.项目主要工作内容:

1.1.项目名称: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展厅设计与装饰施工一体化项目

1.2.项目地点: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一楼展厅(含沙盘),具体如下图所示

实物沙盘


 

 

展厅

展厅:长约700cm、宽约1370cm,总面积约96.28㎡(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)。实物沙盘大小尺寸不能超过3M*4M。

1.3.项目的整体策划、设计和装饰施工。招标范围包括创意策展、深化方案设计、展陈文案编制、施工图设计、施工(施工图范围内的相关材料、沙盘、设备采购制作、施工、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等)。

1.4.投标阶段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。中标后在招标方确认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、施工图设计,以及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。

二.资质要求:

2.1.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关建筑装饰工程/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,或广告设计制作资质;

2.2.具有广告及展厅策划、创意、制作的从业经验和成功案例;

2.3.近年无合同违约,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;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,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、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不存在其他失信、不良行为记录(以查询“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”的结果为准);

2.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和转包。

2.5.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、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盖章),以及展厅框架设计方案(平面+效果图)、展厅项目投标框架概算(含设计与工程施工,必须分开报价)等。

三、服务标准与质量标准:
3.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我公司及衡阳市安全、环保、道路交通要求。
3.2施工单位建筑垃圾按衡阳市建筑行业要求及时处置,不得随意放置。
3.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/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。

3.4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。

3.5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湖南天雁相关安全、基建等管理制度规定。

3.6施工过程中,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并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,对图纸的错误、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,否则,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、工期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3.7在施工过程中,甲方现场代表发现各类材料和设备的规格、颜色、质量等不符合要求,有权拒绝使用,如已施工的,必须无条件重新施工,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。

3.8乙方在进行设计效果图、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甲方实际场地结构,如因乙方设计、施工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、返工损失、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。

3.9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装饰材料,不得使用不合格装饰材料产品,装饰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。因装饰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,由乙方负责。(甲方现场执行对不合格材料有权利拒收)

3.10乙方在进行施工时应保证甲方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,符合消防、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,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及承重结构。

四、竞价资料递送与日期:
4.1报价日期:报价截止日期2023317900。请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报价。

4.2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要求: 报价文件需加盖鲜章,以原件扫描pdf附件形式上传到阳光七采平台。所有报价单位纸质版原件的报价文件(胶装装订成册一份,资料含营业执照、报价、商务响应情况、资质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展厅框架设计方案(平面+效果图)、展厅项目投标框架概算(含设计与工程施工,必须分开报价)等)应在网上询比报价结束后3日内邮寄或送至我公司。
五、报价资料要求:

5.1.承诺书、响应书、商务偏离表、响应偏离表;

5.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鲜章)、资质证明文件;

5.3.法人授权书,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。

5.4.展厅框架设计方案(平面+效果图)、展厅项目投标框架概算(含设计与工程施工,必须分开报价,且为不含税金额)
六、商务要求:
6.1施工时间:合同签订后5天(日历天)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优化;设计方案经公司审核通过后,5天(日历天)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;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核通过后,35天(日历天)内完成装修施工工程。

6.2施工地点: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一楼展厅。

6.3付款方式:合同生效后,按合同金额付30%的预付款,展厅验收合格后,以公司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为准,乙方开具最终审定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挂账,挂账次月付至票面金额的95%,票面金额的5%作为质保金,若无质量问题,质保金在展厅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。

6.4、本项目最终装饰施工结算费用,必须提前将展厅项目预算编制清单送公司审计部门审定,且最终结算以公司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进行结算。

七、评审原则:本项目上限值为不含税300000元(设计与装饰施工),所有竞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。在各竞价单位资质都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综合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,综合评分(满分50分)最高的单位中选。

八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周先生13145832543  电话:0734-8532149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注:※项必须满足,否则作废处理。

 

 

时间:20233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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